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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定金交了不购房如何追责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买受人未按时前往开发商处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双方在合同的具体条款方面未能达成共识,在此情况下,大部分开发商会拒绝退还所收取的定金。当出卖方以认购、订购、预订等形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以此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时,如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无法顺利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定金的规定进行处理;
然而,若由于不可归咎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成功订立,那么出卖方有义务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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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9: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