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过后没半年可以退房不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有权选择退房操作,然而请注意,根据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房日期计算起始点,届时向开发商发出关于房屋交房情况的催交通知书。在随后的三个月内,即使在此期间开发商未能按时完成交房,您仍然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利要求退房。此时,开发商应依照合同条款,全额退还您所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活期利息。若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违约金事项,您亦可同时提出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合同中会对延迟交付房屋的退房期限进行具体规定,该期限介于30至90天之间。若开发商未能在该期限内完成交房,则您有权要求其退房,并且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您所支付的订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若您与开发商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违约赔偿事宜,那么合同将继续执行,而在合同约定的延迟期内,您不得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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