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二十年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屋争议案件在历经二十载之后,并非一律不能再行提起诉讼程序。
然而,若需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之条件,方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文规定,民事诉讼立案时须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1)原告应为与该案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2)被告身份应明确无误; (3)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应有具体内容且逻辑清晰; (4)诉讼事项应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畴并受诉法院有权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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