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屯房地产购房协议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在购置商品房之际,通常会与卖方签署购房合同。
然而,当合同出现纠纷时,应当如何妥善处理才最为恰当?从法律层面来看,大致上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首先,买卖双方应积极展开友好协商。协商作为处理购房合同纠纷的主要手段之一,其优势在于能够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化解矛盾; 其次,可以寻求中介方协助处理购房合同纠纷。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益繁荣,通过中介机构购房已成为当前的主流趋势。许多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往往愿意主动为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提供担保。因此,在遇到购房合同纠纷时,不妨先请求中介方介入调解,随后中介方将依据相关法规对责任方进行追责; 再次,可以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特别是在购房合同纠纷中,若发现卖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擅自销售房屋,或是发现所购商品房的建筑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均可向当地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以便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介入处理; 此外,若在购房合同纠纷中,卖方涉嫌伪造房产证或实施其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最后,若以上方法皆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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