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昌平购房定金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对方在接收定金后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可依据合同条款向其提出恢复合同原状的请求,例如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可要求对方按照规定及时完成房产所有权的变更手续。
此外,若对方违约,严重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履行,则解除合同时需按照约定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违约金。 然而,若因己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定金将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合同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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