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屋中送物业费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寻求房地产经纪人的帮助,原因在于优质的房地产经纪人始终会优先考虑维护客户权益的事宜,如果发生任何问题都能通过原始的购房经纪人进行有效解决。
2.有权拒绝缴纳此项物业费用,因为这原本便不属于个人所需承担的责任范畴之内。当事人有权利拒绝支付这笔款项,且物业方亦不得强行要求或强制当事人支付。当然,这些措施都是可以采取以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 3.当面临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时,首先需要检查在签署合同时是否已预留物业保证金。如已预留,则原房主拖欠物业费并拒不付款的情况下,可直接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反之,若未预留物业保证金,那么这笔费用也不应由当前当事人承担,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4.为防止因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而引发的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之前即要求卖方结清所有应缴费用。在交接过程中,所有费用均应由卖方承担,并将此条款明确写入合同之中。 此外,还可以在支付房款时预留一定比例的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使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所欠费用,从而大幅度降低买方需承担的物业欠费经济损失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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