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房地产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地产合同纠纷时,我们必须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应当优先考虑由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此方法行不通,则应当根据合同所载明的争议解决机制来寻求解决之道。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将争议提交给指定仲裁机关进行裁决,那么我们便需要严格履行该项条款,向该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倘若合同并未明确规定仲裁事项,或者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不具法律效力,那么此时我们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端。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房地产合同纠纷涉及到不动产权益问题,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此类纠纷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行使管辖权。若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仲裁事项,或者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仍可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仲裁事项,但若合同当事人无法就仲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最终的纠纷案件将由法院负责审理和裁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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