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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的定义为:超出双方所设定的交付日期且仍未见实际交付行为发生,即可判定该房屋交付延迟。通常情况下,延期交付房屋的原因为建筑工程进展缓慢或相关政府审批程序及市政配套实施过程中的滞后等客观原因;
然而,若出现并非出于上述正常原因的延期交付,则可能源于出售方的经济能力不足或存在相关政府审批程序的违规操作。在经由书面形式提出交期催促之后,开发商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付义务,购房者有权主张撤销房屋交易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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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9: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