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合同延期90天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交付房产的期限不得超出九十日。若业主经过催告后,卖方能于此期限内履行义务,那么买方将无法解除合约,但却有权向开发商索取因逾期交付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补偿。若经过九十日催告期,卖方仍未能履行其义务并且未能提出合理理由解释,那么买方就有权利依法解除这份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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