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没拿到钱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订立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时,定金之退款事宜须视具体情形予以判定。若因非购房者自身原因引发合同执行上的困扰,诸如政策变动、市场跌宕这类难以抗拒的外力作用等,购屋者可寻求与开发商商谈以解除该合约,并主张无条件取回定金或者优先支付款项。然而若是由购房者自身原因酿成的局面,例如购房资格审核未通过、信用记录不良等,买受人便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时卖方方能收回定金或优先支付款项。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退款方式仍需依据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明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