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富湘江延期交房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若延期交付现象发生,经过合理催促之后,开发商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屋交付任务的情况,那么购买方将无权要求终止合约,然而,他们仍可主张向开发商索求因延期天数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
2.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准时交付房产,经过合理催促后在适当的时间段内仍然未有实际行动,且已经提出了延期交付的具体原因,在此种情况下,购买方无需采取解约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尽管这并非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合同约定的法定免责辩护,但却在购买方可容忍的范围之内。 3.假设开发商再次出现延期交付现象,经过合理催促后在适当的时间段内仍然未有实际行动,此时购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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