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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房合同欺诈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屋销售欺诈行为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出卖方退还其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若因此而造成了损失,也有权利向出卖方提出赔偿请求,并且赔偿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款项的一倍。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出卖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时,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该合同将视为无效,或者可能会面临被撤销或解除的风险,此时,购房者便可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要求出卖方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费用,同时还能要求对方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且赔偿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款项的一倍:首先,出卖方故意隐瞒其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次,出卖方故意隐瞒所出售的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事实;最后,出卖方故意隐瞒所出售的房屋已经出售给他人或者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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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6: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