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怎么起诉上诉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启动法律诉讼程序之前,请您务必按照相关规定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方人数提供相应份数的复制件。对于自然人被告,请确保投诉书中明确注明其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以及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为法人实体,请具体说明该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信息。起诉书的正文中应当详细阐述您所请求的事项以及提起诉讼的事实与理由,结尾处需签署您的名字或加盖公司印章以示确认;
2.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作为原告的您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能够证明您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档,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若您是企业单位的原告,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2)用以支持您诉讼主张的相关证据,例如购房合同等; 3.当您向法院提交书证时,请填写一式两份的证据清单,详细列出每项提交证据的名称、页码等信息。在法院工作人员对您提交的证据进行核实后,他们会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其中一份将交给您,另一份则留档备查; 4.在您完成了必须的手续并提交了所有相关证据材料后,法院立案庭将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予以立案;否则,将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在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后,请您务必在七个工作日内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若您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可以在预缴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缴纳或书面申请未能获得批准且仍未缴纳的,法院将裁定视为您自愿撤诉; 6.在立案手续完成后,法院将根据案件情况安排开庭时间,您需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请您前往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