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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预售合同给买房者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身为购房者,务必要始终持有一份原始的合同文件。遵循严谨的法律规定,凡是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各方,以及需要运用这份合约进行各项事务处理的(如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合同备案登记、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及公证机关),均需妥善保存一份合同的原始文本。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预售合同通常在商品房预售阶段被采用,待房屋竣工并交付使用之后,购买方支付完毕所有房价款项,便可直接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因此,在签订了预售合同之后,在交房环节无需再次签署销售合同,而是可以直接进行产权转移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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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