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安退购房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定金原则上是应该退还给购房者的。这一观点源自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中的明确规定,即当定金无法归咎于买卖双方时,如果因为这样的因素导致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署成功,那么定金就理应被原数返还给购房者。具体来说,存在以下三种可能导致定金退还的情形:首先,买卖双方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能达成共识;其次,买卖双方对于补充协议的内容未能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由于政策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满足贷款购房的资格要求。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
定金在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情况下,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定金应当返还购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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