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没有违约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即为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者享有退房权的几种特定情形:首先是延迟交付房屋的状况,一旦开发商超过三个月未能如期交房,购房者有权根据合同规定,解除相关协议,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定金或按照约定利率计算房款利息。其次是没有取得法定意义上象征完整产权的证书,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未能履行相关义务,使得购房者在合同期限内无法顺利取得房屋产权证,此时若符合上述退房条件,便可主张退房权利。再者,如果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不全或者存在缺失,按法律规定这种行为被视为违规操作为由,和购房者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将自动失效,购房者也可因此获得退房权力。第四种情况即是房屋的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中预设的暂测面积之间,房屋面积差异的比例超过了法定的3%上限,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者此时具有退房权益,并且同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最后,如果地基沉降超过设定的容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等关键部位出现质量问题,经权威检测机构鉴定后为不合格,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利息补偿责任。此外,对于开发商未征得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重要设计信息的情况下,购房者亦可按照合同约定,敦促开发商履行退房之责。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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