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可以延期办理房产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住宅交付使用之后,业主有权利延迟十年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然而这需要承担大额的滞纳费用(即契税滞纳金)。关于契税的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期房购置契税通常应在收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通知书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或与房屋交付同时进行办理;而维修基金则通常在房屋交付时由业主支付。对于购房契税的缴纳时间,一般情况下,在房屋交付之前便需完成缴纳,部分地区也允许在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之前进行缴纳,同样需要在收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通知书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办理。至于维修基金方面,通常情况下,购买期房时的维修基金将由开发商代为收取,并随后转交至当地的房地产管理中心。业主需要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前的一个月内向开发商支付该款项,然后由开发商负责将其转交至当地的房地产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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