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交付房屋,而经过业主的及时催告后,仍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完成了房屋交付工作,那么,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购房者,他们有权向开发商主张赔偿逾期交房期间所造成的损失;在此过程中,购房者的银行贷款权益通常不会受到影响,其依然需要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如果开发商在经过业主的催告后,仍然无法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如期交房,并且未提供任何正当理由来解释延迟原因的话,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同时办理相关的退房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的银行贷款也将同步进行解约处理,但需注意的是,这可能涉及到提前还款事宜。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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