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退定金流程有哪些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希望退还所购买房产支付的订金,可尝试与出售方进行友好协商。针对以下五类情况,买房者的订金均有可能得到退还:首先,若是发展商在承诺的书面凭证上明确的期许范围之内将业已被选取购买的房屋另作他用转售予他人,导致最终没有能够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结果,出售方应对购房者支付的两倍订金额度进行赔偿;其次,倘若发展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律许可证或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甚至由此引发合同无效的问题,那么发展商需全数退还购房者的订金,同时还需承担购房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再者,若仅是因为正式购房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且这与承诺的书面凭证上的内容无直接关联,从而导致最终无法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发展商应全额退还购房者的订金;此外,若承诺的书面凭证上关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未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导致双方在此方面无法达成共识,进而影响到正式购房合同的签订,那么发展商也应全数退还购房者的订金;最后,若由于非双方当事人过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签订,那么出售方应全数退还购房者的订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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