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购房退定金怎么收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若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同意终止履行原有的房产销售协议,那么购买方所支付的预付购房款项应当予以全额返还。反之,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则购买方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申请,要求对方以双倍金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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