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纠纷谁有房产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对同一套房产多次出售的情况时,以下三种原则将被用来决定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首先,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方已经完成了产权过户程序,那么该房屋将会归属于先完成过户手续的那一方。其次,在双方都未进行产权过户以及预告登记工作的前提下,优先取得房产实际占有权的一方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最后,如果上述两个条件都无法满足,则可能需要通过查阅相关合同,再依据有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以及无效合同的定义来判断卖家是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并将房产交付给买家。对于有效合同的当事方而言,他们有权向卖家发出交房通知,要求其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承诺;对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当事方来说,同样有权请求卖家承担合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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