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的案子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买卖双方发生争议或如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时,买方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解除合约之权利,要求卖方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同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此外,还可请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实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以备不时之需。
2.假设卖房者属于一般当事人且未违反特定约定,那么其便只享有请求违约责任人偿还购房款及其利息,并且给予合理赔偿的权益。 3.若经尝试上述双方协商或单独追讨两项请求皆无法获得解决,买方当事人还有权凭借相关民事诉讼法打起官司,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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