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剥夺继承权的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已被依法剥夺继承权的子女将会失去其继承权。
然而,倘若剥夺继承权的情况得以消除或者得到了被继承人的宽容和谅解,那么这些子女或许有望恢复他们的继承资格。 例如,假设某人因蓄意谋杀或残忍对待被继承人而对外宣称剥夺其实施继承权力,但如果之后这位罪犯得到了被继承人的充分宽恕,那他就可以重新获得继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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