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姜堰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屋销售纠纷的案件中,若需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原告所需承担的诉讼费用将基于其诉讼请求中所涉金额为基础确定。具体来说,倘若该请求金总额在一万元以下,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应定额缴纳50元;若超出此范围,且总金额介于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时,则需按2.5%的比例另行支付费用;当请求金额超越十万元并攀升至二十万元时,则须依照2%的比例交费。而请求金在二十万元以上并达到五十万元时,应按1.5%的比例额外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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