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延期交房条款怎么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期交房协议需明确记载甲方与乙方相关信息以及该项协议达成之背景动机;其次,协议中所涵盖的条款及其潜在法律效力也须加以说明。除此之外,更为详尽的协议条款包括:
1.关于协议的作用及法律有效性评估。 2.详细明确交房的实际日期安排。 3.交房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各类证件的逐步办理。 4.在交房期限已过而未能兑现时的违约责任承担及相应赔偿措施。 5.明确规定违约赔付金额及支付方式。 6.对于施工进度的定期监控及及时反馈机制。 7.如遇争议分歧,应采取何种途径加以妥善解决。 8.附加条款的说明强调以及补充条款的确认。 最终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注明协议签署的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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