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改项目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则构成了违约行为,买家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违约赔偿或解除购销协议等权利主张。具体而言,若经书面催告后3个月仍未收到解释合理的延迟交房通知,届时买家可依法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切因违约产生的经济损失;反之,如开发商在此期间向买家提供有效解释并按期交房,那么买家将无权行使解除权,但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索取超出预定交房期限的逾期利息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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