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主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向买受人出售位于相同位置同一套房屋,然而这个过程中,该产权人可能选择向两位以上买家进行销售,从而导致了一房多售的状况。在此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通常会收取两位买家支付的一定比例或者全额的购房款项,然而很显然地,他们无法及时满足所有意向购买者的实际需求。在界定"一房二卖"是否构成合同欺诈这一问题上,我们需要严格遵守法定的诈骗罪认定标准,即行为人利用信息不对称所实施的欺骗活动必须导致受害方(即受骗者)产生误解;进而使其做出错误的经济决策;再进一步引发受害人处置其财产;最后导致受害人财产受损。在面临"一房二卖"的时候,相关权益受到侵害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已经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同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应银行贷款利息,此外还能够提出赔偿损失的申请,并主张让卖家承担的赔偿责任上限最高至其已支付的购房款项的一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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