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的质量问题业主承担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亲爱的各位读者,首先请您关注当前住房的质量保修期是否已经过期,若尚未超出规定期限,那么您可以向所在地区的质量检验站提出投诉,以反映房屋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于房屋质量的评估工作,我们建议您优先选择具有资质认证的专业机构。在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时,您应当首先尝试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务必向建设交通委员会以及规划管理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和检测,以便取得进一步处理意见。另外,当涉及到房屋质量争议时,如当事人双方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他们可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专业机构制作评估报告,以便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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