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买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若房屋中介成功收取了买方支付的定金并达到了规定的满足条件时,则该定金是予以退还的。具体而言,具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定金均可抵扣为交易款项或者全额退还:首先,双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定金应抵扣为交易款项;其次,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例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签订合同受阻,或是对于协议、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这种情况并不应该被归咎于任何一方,此时定金也应当予以退还;最后,若卖方单方面违反已经签署的合同约定,造成无法继续执行的情况出现,那么购房者有权申请退还双倍的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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