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质量有问题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针对尚未对住房使用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首先,可以完成房屋的移交手续,随后再责令售房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复,并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子并非存在主体结构质量缺陷等严重问题时,而仅涉及普遍性质量瑕疵情形,消费者在规定的保修期间内仍然有权请求涉事开发商对此类问题进行修复。如果修复行为导致房屋使用性能发生实质性的下降或者给消费者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则开发商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鉴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对于其安全性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且此类修复往往不可行或者耗费巨大的成本,若开发商交房时存在主体结构质量缺陷,消费者应首先向房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检验,在收到房屋质量鉴定结果为“不合格”的书面证据之后,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额购房款,同时对由此引发的各项损失,开发商也有义务予以全额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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