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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权益如何保障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行为在其引发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有效性问题,需要综合考虑诸多细节因素。倘若合同是由当事人之间恶意勾结协议订立的,则该等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反之,若在交易过程中有存在欺诈行为,并且相关条款已被法庭判决予以撤销时,那么这一类的合同也失去了其合法性。所谓一房二卖,是指卖家在相似的时间段内,同时或者交互地通过两个不同的买卖合同的方式,将同一财产单元出售给了两个互不相识的买家。在此种情形下,所有的买方都在无意识的状态下与卖方达成了协议,而卖方可得到以下几种关于最终房产产权分配的处理方式:(1)根据房产登记记录来确定谁拥有最终权益。当其中一份合同已经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的情况下,由于不动产登记制度赋予物权法律的优先地位,故可以认定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持有该房屋的所有权;(2)按照鉴定合同签订的顺序作为衡量标准。若两份合同均未办理过相关登记手续,且该房产并未实际交付,那么此时就需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顺序来判断合同效力,即顺序靠前的那一份合同具备生效的资格;(3)如果第一个购买者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而后再将房屋出售给第二个人时,由于卖方已经不再对该房产保留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但与之有关的买卖合同依然具备合法性,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利用这份合同来寻求卖方对自己做出违约赔偿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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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4: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