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把判给女方的房子卖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将先前法院判决归属于女方所有的房产予以售出,此举动可能面临执行标的处置问题。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案外人(例如男方)就执行标的物(即涉案房屋)提请书面反对意见,人民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核。 如法院确认男方对该房产的处置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及程序,则可能继续执行前述判决。 然而,若女方对此持有异议,主张男方此举侵犯其权利,此时法院仍需严格审查男方是否具备处理该房产的权限。 若女方所提出的反对理由成立,法院可能会决定暂时停止对该房产的强制执行,并考虑实施其他补偿性措施以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若男方未经许可擅自处理房产,且此行为与法院判决或其他法律规定相冲突,女方可依据法律程序寻求援助,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撤销处置行为、请求损害赔偿等等。 因此,男方出售判决归属女方的房屋所导致的实际后果,取决于法院对于相关实情与法律法规的严密审慎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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