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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嫌开设赌场罪拘留几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文规定,公诉部门有权在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请求进行审查并获得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将这一审批期限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有可能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涉嫌参与开设赌场罪行的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能会在三日内结束,等待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批准。
若情况特殊或嫌疑人属于重大犯罪嫌疑人,那么拘留期限则有可能延长至三十日。
具体拘留期限的长短,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安机关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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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2: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