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房产证如何得到使用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尚未办理不动产物权证的住房,往往无法实现确权。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我们所熟知的房产证已经逐渐过渡至更为全面的业界公认的不动产权证书取代。而所谓的不动产权证书,即是由国家权威机关统一印制颁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物权的官方证书,其中涉及到的内容主要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地产所有权两个方面。在此,有必要强调,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实行土地使用权及房地产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凡涉及房地产业权的设立、变更、转移与消亡等事项,均需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生效。因此,如果某处房产并未经过相应的不动产物权登记部门予以登记、核准,并颁发正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则无法证明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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