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屋怎样过户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请务必前往公证处进行产权分割公证书的办理(备注:若已颁布离婚判决书者,此步骤可省略);
其次,需要将档案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的转绘操作; 紧接着,应向当地房产管理局递交免征契税的申请表; 接下来,我们会着手办理产权分割的登记手续以及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最后,成功完成所有手续后即可领取正式的产权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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