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线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请申请人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业务板块)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和申请,将所需要填写的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填写并提交至系统进行处理。 其次,由于是自动化系统操作,因此会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立即予以自动受理。 第三步,内部系统将会对收取到的申请数据进行审查,这个过程大致需要一到三日不等的时间。 最后,如果申请条件符合业务规定,系统将立即批准此项申请; 如若不满足条件,则将立即拒绝该申请。自审批通过后,即可达成业务办理的最终目的。 2.线下基本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由供职于公司或者个人的申请人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接着,由指定的银行经办网点进行接手并负责录入及扫描这些已经准备好的资料。 然后,中心将会对此类申请进行审查,整个过程大概需要三个工作日期限内完成。最后,也就是在中心审批完毕之后,便可以开始转账提取资金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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