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公摊面积,我国有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多层住宅的公摊比例在10%-13%之间,而板式住宅在18层及以下时,公摊约为13%-15%;至于点式楼盘,其公摊则普遍在15%-17%之间。 除此之外,还有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等也属于公摊范围,包括为整幢大楼服务的公共用房、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专用设备用房。 对于30层以上的高层住宅,由于电梯数量增加,公摊往往会达到25%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每户需分摊的公用面积是根据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与每户套内建筑面积相乘得出的,商品房的公用建筑面积分享则以栋为单位计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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