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租客办理居住证有哪些潜在风险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租赁客户办理居留证件时,房东务必携带房产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至当地所属街区进行陪同协助办理手续。
然而部分房东可能由于嫌麻烦而不愿意积极配合。 实际上,办理短期居留证件并不会对房东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因房东可随时赴当地街区履行相应的撤销程序),但是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法规的具体要求,需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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