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十年公积金有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连续缴纳二十年公积金后,按照规定,具体的提现额度规划如下:
以租房为例,每月的可执行提取数额不应超出该月应缴存份额的50%,而每年则可以累积并执行不超过12个月的月度可提取额;对于其他住房消费而言,其可提取数额需遵循以下限制,即在申请提取前的过去12个月内,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是其最大限额; 另外,还有其他相关情况,我们在此不再详述。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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