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廉租房合同当事人死亡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廉租房合同当事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可以由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人继续承租,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后变更承租当事人;生前未与承租当事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需要租赁该房的,可以与出租人另行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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