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购房合同能补打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购房合同不幸遗失,前往房管部门进行复制一份也是完全可行的解决途径。
然而为确保其有效性与公信力,经过房管局的加盖公章之后,复印件的法律效用堪比原件。 通常情况下,工作人员会向当事人展示并出示留档的原版合同; 之后,提供一份复印件予当事人,而相关机构则会在该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从而使其具备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此处所提及的相关机构,原则上应为房地局,又称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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