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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面积存在误差,购房者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屋建筑面积产生误差,依据购房合同规定进行妥善处置是十分必要的,倘若合同未能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我们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首先,如果面积误差与其绝对值处在3%这个数值范围内(含本数3%),那么房屋实际售价将以实际测量的结果为准。
其次,当面积误差比率的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自有权选择退房。
在产权登记的总面积较合同约定的总面积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其中3%以内(含本数3%)部分的房价款需由购买方自行承担补充支付责任;
反之,在产权登记的总面积低于合同约定的总面积的情况下,其3%以内(含本数3%)部分的房价款则应由房地产开发单位向购买者全额退还;
然而,当误差比率的绝对值超越3%的范畴时,超出部分的房价款项应由房地产开发单位向购买者双倍赔偿返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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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0: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