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需承担何种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依照约定及时办理房产证即构成严重违约之行为,须切实采取有效的挽回措施。
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内所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交付违约金以及对因违约行为给自身造成的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进行适当赔偿。 值得留意的是,对于购房者未能按照已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且逾期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况,购房者享有解除合同之权力,同时还可行使索赔权,索偿金额应根据银行同期间的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标准进行计算。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可知,如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意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约义务时存在未能达到预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承担起继续履约、尽速采取补救措施以及对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全面赔偿等违约之责。 同样,在参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相关内容后我们发现,如果当事人中有一方已经明确显示或通过自身的行为结果表明其无法信守契约中的承诺,那么对方在履行期尚未到期之前便有权利要求该方承担违约之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五百七十八条
延期交房,构成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有约从约,如果没有约定的,违约方以当事人实际产生的损失为标准进行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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