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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付了定金不想要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支付了定金之后若产生了不再继续购置的意愿,针对此情况,定金的处理方式存在两种可能性:
(1)如买卖双方经过友好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解除已经签署的购销合同,则收取定金的一方可将之前所收款项予以返还;
(2)假设收取定金的一方并不希望解除合约,然而交款方却无意继续履行购销合同,显然这就构成了合同违约行为。
此时,收取定金的一方可选择不归还给当初收取的定金或者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然后再将定金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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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1: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