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购房合同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已签署购房合同但贷款未能办理成功的状况,以下几个方面可作为处理策略参考:
首先,若开发商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或其出售的房产尚未达到使用条件时进行销售,则银行在对相关资格的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此类问题是无法给予贷款批准的;此刻,消费者有权向开发商要求退还初始付款和定金,同时可以提出索要相配套的利息损失赔偿。 其次,对于因消费者所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成分或是因为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记录不佳而导致银行拒绝发放贷款的情形下,消费者应当自负违约金的责任。 此外,倘若由于政府政策或是银行规则的变动导致原本应由消费者获取的贷款无法得以履行,消费者应当与开发商展开积极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果且合同上并无具体约定的话,消费者有权提起诉讼,并需举证自身无过失且确无能力购买该物业,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以及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 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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