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股权清偿权优先顺序为,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
优先股>; 普通股。 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 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 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 普通股是享有普通权利、承担普通义务的股份,是公司股份的最基本形式。 普通股的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收益享有平等权利,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分红,风险较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