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三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遭遇交通事故致伤后的三年内,都还有机会申请伤残鉴定。
不过,这可不是随便就能申请的,得综合考虑好多方面的因素。 要是伤者的伤情在这三年内一直处于变化当中,并且还能有证据证明这种变化跟交通事故是有关系的,那才可以去进行鉴定。 但是,如果超过了法定的鉴定时限(一般是在受伤后的某个特定期限内,不同的地方规定会有点不一样),那就很可能会碰到鉴定机构不受理的情况。 而且,时间拖得太长的话,会出现相关医学资料缺失的问题,这样病情就很难准确地去评估,这对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都会产生影响。 因此,一定要尽快联系专业的鉴定机构,把具体的情况跟他们说清楚,让他们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到底能不能进行伤残鉴定。 要是有什么疑问的话,还可以进一步去咨询当地的律师,这样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三年期限内未及时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小朱欲申请鉴定,但他的伤情一直在变化,且他无法提供伤情变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证据。他向鉴定机构申请时遭到拒绝,小朱认为自己仍在三年期限内应被受理,鉴定机构认为他不符合条件。 案情分析: 1、小朱虽在三年期限内,但按规定需有伤情变化与事故关联证据,鉴定机构拒绝受理符合规定。 2、小朱未及时处理鉴定事宜,导致证据缺失难以证明关联,自身存在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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