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伤好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当车祸所导致的伤痊愈之后,是具备进行伤残鉴定的条件的。
伤残鉴定通常会在伤情处于稳定状态时展开,这里所说的伤情稳定,大致意思就是按照临床医学所普遍认可的那些原则,其临床效果已经达到了稳定的状态。 倘若车祸伤已经完全治愈,并且经过了一段特定时间的观察,身体的各项功能等方面也基本上确定下来了,那么就可以着手进行伤残鉴定了。 然而,具体到究竟在什么时间进行鉴定,这需要综合考虑损伤的具体部位、损伤的程度以及恢复的实际情况等多种因素。 要是在受伤之后,依然存在持续的不适或者功能方面的障碍,那么就应当及时前往医院就医,并且向鉴定机构详细说明这些情况,这样才能够更准确地对伤残程度进行评估。 总之,一定要以医学领域所认定的伤情稳定作为依据,来确定是否能够进行伤残鉴定。 案情回顾: 小朱遭遇车祸受伤,伤痊愈后想要进行伤残鉴定。但小胡认为虽然伤看似痊愈,但小朱仍有轻微不适,可能影响鉴定结果,不同意现在进行。小朱觉得自己已痊愈且经过观察身体功能基本稳定,应该可以鉴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伤痊愈且身体功能稳定可进行伤残鉴定,但小朱仍有不适情况存在争议。 2、进行伤残鉴定需综合多因素,小胡提出小朱存在不适可能影响结果有一定合理性,但小朱认为已符合基本条件也有依据,需进一步确定小朱不适是否影响鉴定结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