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后赔偿是由保险公司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伤残鉴定之后的赔偿责任主体得依据具体情形去判别。
要是车辆事先购置了交强险以及商业险,在交强险的额度范畴内,那自然就是由保险公司率先进行赔付;要是超出了交强险的部分,并且属于商业险的理赔范畴的话,一般情况下也是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给予赔偿。 然而,倘若这是对方全责从而引发的伤残状况,对方个人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倘若肇事方选择了逃逸,交强险会在一定的范围内预先垫付抢救费用,之后它就有权向肇事方去进行追偿。 总之,伤残鉴定之后的赔偿并不能绝对地说是由保险公司来赔付,得综合考量事故的责任、保险合同等这些因素。 具体到赔偿的相关事宜,那得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保险条款来明确和确定。 在实际处理伤残赔偿的过程中,需要仔细梳理这些因素,以确保赔偿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碰撞,小李受伤并进行伤残鉴定。小朱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但小朱认为应由保险公司全赔,保险公司则称超出交强险部分需按合同来,且对部分费用是否在理赔范围存争议,而小李要求小朱承担更多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 1、在交强险额度内,按规定应由保险公司率先赔付,这是明确的责任承担方式。 2、对于超出交强险部分,若在商业险理赔范畴,保险公司应依合同约定赔偿,但具体赔偿范围和比例需看合同条款。 3、若小朱全责,其个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不能全推给保险公司。 4、若小朱逃逸,交强险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其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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