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没过户出了事故谁负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车辆未进行过户手续,但已经实际交付给他人时,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一般是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了运行利益的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假如出卖人在完成交付之后,对车辆不再拥有支配权以及运行利益,那么此时就由买受人来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车辆已经实际交付给了买受人,买受人开始对车辆进行实际的支配和使用,从而获得了车辆的运行利益,所以在事故发生时,应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其次,如果出卖人在交付车辆之后,仍然对车辆拥有支配权或者运行利益,例如对车辆进行保管、维修等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于事故责任的承担有事先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责任归属;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通常情况下则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不能仅仅因为车辆未过户就认定由原车主负责。 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仔细判断车辆的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到底归属于谁,从而准确地确定责任承担的主体。 只有这样,才能在事故发生后,合理地划分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案情回顾: 小朱将车辆卖给小李但未过户,车辆已实际交付。后小李驾车发生事故。争议点在于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尤其是小朱在交付后有无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对责任认定的影响。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在完成交付后,对车辆无支配权及运行利益,车辆由小李实际支配使用并获取运行利益,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应由小李承担赔偿责任。 2、若小朱交付后仍对车辆有支配权或运行利益,如保管、维修等,双方有事先约定的按约定确定责任归属,无约定的,小朱和小李通常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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